2013年湘西政法干警—民法学考前半小时考点速览
2013-07-14 16:33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://hn.huatu.com/ 作者:华图教育 来源:华图教育【导读】2013年湘西政法干警—民法学考前半小时考点速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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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总则:
1.民法的基本原则:
①平等原则;②自愿原则;③公平原则:利益均衡;
④诚实信用原则: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;
⑤等价有偿原则:主体在财产流转关系中进行等价交换;
⑥公序良俗原则:遵守法律、政策、社会公德。
2.民事主体:自然人、法人、合伙
①法人:依法成立的,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。
②合伙: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,各自提供资金、实物、技术等,合伙经营、共同劳动的联合体。
【普通合伙,由普通合伙人组成,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(新合伙人对他加入之前合伙的债务同原合伙人一起负连带责任;退伙人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)。
有限合伙,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,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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